彗星命名法1994年于国际天文联合会(IAN)中,修改了以往的彗星命名法,并于1995年正式使用:1.新发现的彗星名字将包含发现的年份,并以大写英文字母次序表示发现的时段,及以数字顺序表示新彗星在该时段内被发现的顺序。月份123456789101112上半月ACEGJLNPRTVX下半月BDFHKMOQSUWY2.依天体的性质在名字前加标识:A/若是小行星被误认为是彗星P/确认回归一次以上的短周期彗星(200年以下)C/长周期彗星(200年以上)X/尚未算出轨道的彗星D/不再回归或可能已消失了周期的彗星S/新发现的行星之卫星3.如果彗星被观测到回归(或是经由观测通过远日点确定了其周期),则P/(或D/)前将冠上一个官方的序号,序号由IAU小行星中心指定。4.如果彗星破碎,分裂成数个以上的彗核,则在编号后加上-A、-B以区分每个彗核。5.仍保留用发现者的名字来命名彗星的传统。(最多三人)